化妆品新政88号文出台,使近年的化妆品市场充满活力,众多国内品牌与国外品牌化妆品纷纷进入中国消费者的视野。据调查对于消费者而言,70%以上的客户希望了解化妆品原料的功效信息;对于化妆品厂商而言,安全无毒而又新颖的原料是产品宣传的传统“亮点”。在化妆品研发之初,需要首先判断化妆品原料是否可以合规添加,如果未来计划在华销售,某些不可或缺的原料成分却尚未列入中国的化妆品可使用原料清单,这样的产品即使研发出来,也是不允许在华销售的,需要先完成化妆品新原料的申报才能进行成品的申报。
所以在此为大家介绍一下中国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报的相关法规、申报流程以及近年来的法规趋势,以让更多的业内人士了解情况,将更多更好的原料在中国实现合规申报,合法销售和使用。
化妆品新原料定义与申请人
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国产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
主管当局
决定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其他相关机构:
中国环境保护部:监管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销售新化学物质,含化妆品原料或中间体;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清关检验检疫。
相关法规
《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
《化妆品新原料审批服务指南》
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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