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办的条件:
(一)食品生产许可条件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遵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根据《通知》有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遵守如下国家和省(自治区)有关的产业政策:
(1)申请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不得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手续;
(2)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联系我们
广州
联系电话:
020-84785574
020-84783610
大客户专线:
13538887240
邮箱:
tiffany.tian@siyu-com.com
地址:
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汇智二路212号华新汇3号楼9层906-2房
深圳
联系电话:
0755-86610833
0755-29468916
大客户专线:
13590301868
邮箱:
siyu@siyu-com.com
地址:
中国·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333号东浩艺术中心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