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1、 准备阶段
申请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申请的服务资质类型,登录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网站,下载《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自评估表-公共管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申请 书》,实施自评估后(具体自评估表的填写方法可参考中心网站上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 证自评估表填写指南》),将上述文档及自评估证明材料提交中心。
(注:申请三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组织,需要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自评估表- 公共管理》的24-服务技术、25-服务过程文档模板这两个条目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三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组织,原则上无需填写技术部分的自评估表,但如申请 组织已经具备了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信息安全服务项目案例,也可下载并填写相应的技 术方向的自评估表,准备技术部分的自评估证明材料,提交中心作为参考。)
2、 非现场审核及商务阶段(此阶段工作应在三周内完成,如需要申请组织补充材料,应在五周内完成)
项目管理人员指派审核组长,协调审查员组建审核组; 审核组长编制《非现场审核计划》,通过项目管理人员发送给审核组全体成员; 审核组对申请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非现场审核工作,判断该组织目前对外提供的信息安
全服务管理及技术能力是否符合《信息安全服务 规范》的要求。如满足要求,审核组长在 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向申请组织出具《受理通知单》(如申请组织有需求,也可签订《服务资 质认证合同》)、收取认证费用后,编写《非现场审核报告》,并汇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认证公共管理审核记录表》等审核材料提交中心进行认证决定;如不满足要求,审核组长通 知申请组织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并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如申请组织所补充的材料仍无法 满足要求,审核组长应将此情况告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通知申请组织目前尚不 能满足申请资质的条件)。
3、 认证决定阶段(此阶段工作应在两周内完成)
中心认证决定人员对审核组长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认证决定;
如认证决定通过,则通知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制证;如认证决定不通过,则通知申请组织 不通过原因。
4、 制证阶段(此阶段工作应在一周内完成)
项目管理人员制作证书,并邮寄给申请组织。
(注:申请三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组织,无论是否提交已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信 息安全服务项目案例,只要通过认证决定,所颁发的证书有效期均为一年。在第一次现场 监督审核时,必须提供在该年度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信息安全服务项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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